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对于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的部分作出约定,比如公司利润分配方法、股东的权利以及义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在公司内部具有最高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