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也就是经过其余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因为合伙企业的成立就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互相信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九百七十五条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