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特征包括公司已经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法人登记、以股东实施了某种造成使公司徒有其表的行为以及债权人遭受损失。此制度属于个别适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