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没有副本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凭证。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没有区别。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