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的增值税发票能跨年使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经济业务发生在本年度的,前一年的年底开具发票,本年1月收到的,该发票可以在本年度的1月入账。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八条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6个月内暂停向其出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