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局行政许可事项有:1、设立境内分支机构;
2、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3、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4、变更法人机构;5、终止法人机构;
6、开办信用卡业务。
法律依据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六条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