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有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顺序
作者:wujiaoxing33
2024-10-15 21:22
34
五角星教育
认证
五角星教育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有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顺序如下:1.担保债务;
2.清算费用(含流转税);3.工资社保法定补偿金(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扣缴);4.各项税费;
5.普通债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阅读全文
上一篇:
用实物出资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下一篇: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