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可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