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认定标准有: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人员;主观上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