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决策机构。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