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公章可以销毁。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第二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