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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怎么理解

作者:xxjiangzhishi2024-10-15 21:0279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是指参与表决的董事过半数,未能参与会议的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无关联董事代为出席表决。

根据法律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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