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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报废流程

作者:ssjiaoyu2024-10-15 21:0162
国有资产报废流程:

1.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2.根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置:

(一)闲置或超标准配置的;

(二)罚没或按规定应当上缴的;

(三)因机构变动发生占有权、使用权变更的;

(四)达到报废期限或因技术原因不能安全有效使用的;

(五)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

(六)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

(七)其他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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