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