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不是私企。
国有参股企业分为两种,其中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百分之五十的企业,国家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或虽然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