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许可证已经全面取消了,也不需要变更。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不再需要办理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取消时间是2018年7月22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