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1、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归还所抽逃的出资;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在所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3、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