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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应当怎么申报债权
作者:jiaoyubalala
2024-10-15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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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若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申报债权期间,破产人不得进行个别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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