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如果行政机关依法扣押肇事车,拖车费一般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在扣押期间,行政机关需要妥善保管被扣押的车辆,并且在此期间的保管费用也由行政机关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