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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成年少女的如何定罪

作者:wshiuu2024-10-15 20:4152
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成年少女的,定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述行为,同时又构成强奸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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