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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诈骗罪立案前追回数额应当扣减吗

作者:yuanyuanjy2024-10-15 20:3740
诈骗罪立案前追回数额不应当扣减。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前归还诈骗款,一样认定诈骗数额,只能从犯罪情节上认定积极退赃,主动投案自首,从而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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