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人进行贪污,但是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即没有取得对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即可以认定为贪污罪的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