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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jiaoyutushu772024-10-15 20:2653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开庭前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以及开庭纪律;开庭调查;开庭辩论;裁决前调解;开庭终结,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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