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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对方欠我转让费法院会怎么判

作者:xinqi8882024-10-15 20:0745
债务人欠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若证据确凿,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人进行债务的履行。《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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