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故意;3、客观方面: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4、犯罪客体: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