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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如何处理

作者:claoshi7772024-10-15 19:1648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的处理方式为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如果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的,应撤销取保候审;如果需要追究责任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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