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非法集资案的,一般都是先成立专案组,然后制定处理方案,之后收集证物随后就是对受害人进行问询,如果集资的数额较大则会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处理。
非法集资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如下:
1、成立专案组。
2、制定处置方案。
3、公告取缔。
4、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和确认。
5、资产负债审计和资产评估。
6、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的变现。
7、集资款项清退。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四条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的需要,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封有关经营场所,查封、扣押有关资产;
(二)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追回、变价出售有关资产用于清退集资资金;
(三)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决定,按照规定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限制非法集资的个人或者非法集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
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措施,应当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