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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强奸罪是怎么构成的

作者:tudishu2024-10-15 19:0044
强奸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本罪的主体限于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并具有奸淫女性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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