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