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有以下方式送达当事人:
1、直接送达:当面送给双方当事人,由其签收;
2、留置送达:法院在送达文书时,对方不肯接收的,送达人会采用让见证人见证、拍照记录等方式确定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