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征地时,被征收人可以收集相关违法征收证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公安报警,以及通过申请信息公开依法收集强征程序中的违法点,同时可以向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