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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作者:flaojiaoyu2024-10-15 18:3649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不是70年。我国的商住用地一般属于综合性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权期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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