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计算简易公式为: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其计算方式为:标的×2.5%-200元),以10万元为例,诉讼费为100000×2.5%-200=230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其计算方式为:标的×2%+300元),以20万元为例,诉讼费为200000×2%+300=43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