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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转移毒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作者:wshiuu2024-10-15 13:3434
转移毒赃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转移毒赃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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