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