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据起诉离婚的流程是: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3、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5、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