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的吗

作者:sha16882024-10-15 06:3712
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