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人诉讼权利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撤诉或和解的权利;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上诉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参与法庭辩论和法庭调查并提出举证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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