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民法典股权质押期间可否转让

作者:chuxinjiaoyu82024-10-15 06:2618
《民法典》股权质押可以转让,但是只在一种情况可以转让,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股权质押登记才能生效,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质押,因为这样才能行使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