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写明薪酬的话,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协商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报酬属于签订劳动合同中必备的条款,若因未明确写明薪酬的引发争议的,可以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六)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