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有一般的死刑缓期执行和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一般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服刑至少应该是15年以上。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至少应该是20年以上。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监管、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应当适当从严。
在法律上死缓犯还有机会出来。如果被死缓犯未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有故意犯罪,则不能再出来;情节恶劣的,经最高院核准后应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