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团伙诈骗构成犯罪,所有团伙成员均需承担刑事责任,若诈骗数额较小或情节较轻,团伙成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2.若诈骗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诈骗、诈骗手段恶劣等,则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团伙诈骗案件,团伙成员甚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处罚。
团伙诈骗罪的刑罚标准主要依据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进行划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
2.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
3.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些标准为司法机关在审理团伙诈骗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量刑依据。
硕识网提醒您,在团伙诈骗案件中,存在多种从严惩处的情形。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因其社会危害性大,应酌情从严惩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因其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应从严惩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以及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同样属于从严惩处的范畴。
这些情形的存在,不仅加重了团伙诈骗的社会危害性,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这类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