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的权力有阅看所审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和参与调查核实案情;参加案件的庭审;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等。义务有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法律和依法办事;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三条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