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破坏性采矿罪需要以下四个方面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两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人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硕识网提醒您,破坏性采矿罪,则是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采取矿产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