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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及时间

作者:xiaoyu9992024-10-14 11:4810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时间:

1、可能判处管制及以下轻刑罚的;

2、可能判有期徒刑但社会危害性小的;

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哺乳的,危害性小的;

4、羁押转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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