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一般来说法院对于案件原则上是延期审理的,符合中止案件的就中止审理,但是对于紧急情况的案件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开庭,但是能视频审理的最好是视频审理。
法律依据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在诉讼程序方面,强调了疫情防控期间该延期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延期审理,对于符合诉讼中止条件的案件,依法中止审理或执行,对于申请诉讼期间顺延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应当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庭审理,有条件的可以采用视频开庭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