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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警察异地调查取证规定

作者:dushujx1112024-10-14 10:5069
公安机关在异地调查取证的, 可以向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的请求,异地公安机关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需要异地办理查询、冻结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公安机关执行人员应当持相关的法律文书、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的公安机关联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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