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非法集资退赔原则

作者:caicaigege2024-10-14 10:2069
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登记。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六条
因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条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