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表示是指表达犯罪意思的行为。刑法上关于言论(辞)可以构成犯罪的规定,处罚的不是言论本身,而是发表言论的行为及其方式。比如侮辱罪、诽谤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教唆犯罪、煽动性质的犯罪等。发表言论如果仅仅停留在意志形成阶段,也只属于意思表示(包括犯意表示);如果更进一步,进入意志实现阶段,如犯意表示的内容是煽动或教唆他人危害社会,则成为犯罪实行行为;如果找人商量如何实现除了煽动、教唆内容以外的犯罪意思,则属于预备行为。从需要到动机到犯意形成(包括犯意表示),都属于“思想”范畴,不受刑罚处罚。只有在犯意支配下积极或者消极地实现该犯意的外部行为出现,才受刑罚处罚。我国刑法中的预备犯即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停止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