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犯有多个罪名会怎么并罚

作者:anan9872024-10-14 08:5461
在司法实务当中,很多时候犯罪嫌疑人不仅触犯一个罪名,而是可能触犯数个罪名,甚至有可能在判决之后,刑罚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再犯新罪。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按照刑法中规定的法定刑进行简单量刑,而是需要经过复杂的计算程序来确定最终的宣告刑。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比如一个人犯强奸罪应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同时犯抢劫罪应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两罪的并罚就应该在七年以上、十二年以下进行并罚并确定宣告刑。比如合并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